但转读之为懿,贵在声文两得。若唯声而不文,则道心无以得生;若唯文而不声,则俗情无以得入。故经言:以微妙音歌叹佛德。斯之谓也。
若夫称讲联斋,众集永久,夜缓晚迟,香销烛揜。睡盖覆其六情,懒结缠其四体。于是择妙响以升座,选胜声以启轴;宫商呗发动玉振金,反折四飞哀悦七众。同迦陵之声,等神鸾之响。能使寐魂更开,惰情还肃;满堂惊耳,列席欢心。当尔之时,乃知经声之为贵矣!
在此讨论了佛教表现艺术中内容(文)与形式(声)的关系,二者不可偏废,统一于“以微妙音歌叹佛德”。而这种“微妙音”的功能,还在于它具有极其现实的宗教价值,特别是针对僧众信众昏昏欲睡的状态,起到“寐魂更开,惰情还肃;满堂惊耳,列席欢心”的作用。因此,才会产生“当尔之时,乃知经声之为贵矣”的赞叹。
未若高扬洪音归依三宝,忽闻骇耳莫不倾心。斯亦发萌草创开信之奇略也。世有法事号曰落花,通引皂素开大施门,打剎唱举抽撤泉贝,别请设坐广说施缘。或建立塔寺,或缮造僧务,随物赞祝其纷若花,士女观听掷钱如雨。
为了赢得受众的信仰,佛事活动主持者通常都要精心策划“发萌草创开信之奇略”,一开始就声势浩大,以极其洪亮的声音号召皈依佛法僧三宝,使听众先是震惊敬畏,随之全身心投入。活动表现内容十分丰富:举行号称“落花”的法事,面向僧俗四众敞开施舍的大门,各类表演异彩纷呈,另外还要设立讲席,请法师广泛演说施舍善缘。中国的善男信女则被这般表现艺术鼓动得几近狂热,不管是建寺立塔,还是供养僧侣,“随物赞祝其纷若花,士女观听掷钱如雨”,较之当代的艺术演出所引发的激情轰动,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段描述出自《续高僧传》三十,是传末作者的叙述。其作者认为:“声覆法本,佛有弘约。何得掩清音而希激楚,忽雅众而冒昏夫,斯诚耻也。京辇会坐有声闻法事者,多以俗人为之,通问所从,无由委者。昌然行事,谓有常宗。并盛德之昔流,未可排斥。”作者本意,是感叹高雅的佛教表现艺术扩大到民众之后,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佛教的原旨,同时也向我们透露出当时从事大众化佛教表现艺术的,有那么一批“俗人”。但是,对于广大信众而言,这又是喜闻乐见的形式。因此作者也不得不承认其客观作用,“未可排斥”。他还为这种形式找到两个理由:“信有依焉,固非诞妄。且大集丛闹,昏杂波腾,卒欲正理,何由可静?”第一是有信仰就不算荒诞虚妄,第二是盛大的群众场面,混乱嘈杂,怎么能一味平静?倒不如这样创造性地推进发展信众的“奇略”,让佛教表现艺术大显身手,同样达到弘扬佛法的目的。
二、佛教表现艺术要求调度一切可能的手段和物质材料作为宗教精神、宗教思想、宗教理念的表现依托。既不要求绝对的繁复,又不确认彻底的简捷,最高的尺度是要具备智慧的闪光,从而达到对受众的震撼,实现对彼岸实相的把握。
在这方面,禅宗具有突出的表现,从开宗立派的传说“拈花微笑”,到弘扬宗义的“舍指求月”,一脉相承地运用着这种超越简单行为的表现艺术。
天台山拾得子,一日扫地,寺主问:“汝名拾得,因丰干拾得汝归,汝毕竟姓个甚么?”拾得放下扫帚,叉手而立。主再问,拾得拈扫帚,扫地而去。寒山搥胸曰:“苍天、苍天。”拾得曰:“作甚么?”山曰:“不见道东家人死,西家人助哀。”二人作舞,笑哭而出。
宋州法华院和尚……问:“学人手持白刃,直进化门时如何?”师曰:“你试用看。”僧便喝,师擒住,僧随手打一掌。师拓开曰:“老僧今日失利。”僧作舞而出,师曰:“贼首头犯。”
药山斋时,自打鼓,师捧钵作舞入堂,山便掷下鼓槌曰:“是第几和?”师曰:“是第二和。”山曰:“如何是第一和?”师就桶舀一杓饭便出。
不可否认,以上三则公案都蕴含着深刻的禅宗思想理念,由于禅宗认为根本无法用语言文字准确加以表达,于是,智慧的禅师选择了表现艺术的形式,在这种形式中,语言和动作都只是一种过渡的媒介,就像指向月亮的手指,禅师希望受众能够超越这些语言和动作,获得禅师本意要传达给受众的内涵。因此,记录于文字中的过程只是对表现艺术的描述,只有置身于表现艺术之“当下”,才有可能真正有所感受。这就像看戏必须到现场,光看剧本肯定不理解什么是表现艺术。鲜明生动活泼之外,重要的是一种冲击型的启示,还要有一点神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