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则呼吁通过立法来明确美术馆的法律地位。他指出,关于美术馆的投资主体,国家没有相关法律,因此亟需一个博物馆法,来确定美术馆的法律环境,确定投资者、营运者、政府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此外,政策法规的不健全让一些人钻了漏洞,有必要检查我们的政策法规在美术馆注册时是否起作用?那些投资人是否履行对社会的承诺?
记者注意到,业内人士几乎是异口同声地提到,中国的美术馆事业需要建立符合中国国情与艺术事业发展规律的新体制,包括通过税收和财政政策,形成美术馆的多元投资体系与资金保障制度;形成美术馆的综合评价体系,建立政府主导、民间支持的艺术基金会制度与艺术赞助、捐助制度。这才是中国美术馆建设健康又繁荣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