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由鲁虹与孙振华合写的《异化的肉身——中国行为艺术》于2006年6月由河北美术出版社出版。2006年6月24日下午,在北京朝阳酒厂国际艺术园程昕东国际当代艺术空间结合行为艺术家苍鑫的个展,相关人士针对中国的行为艺术展开了严肃而认真的讨论。主持人是朱青生先生。参与的人员有程昕东、朱其、冀少峰、郑也夫、张子康 、汪民安、邱志杰、苍鑫。
程昕东:大家下午好!这么热的天气,为了艺术,这么多人还是聚在了一起。今天的主题是关于行为艺术。我们请到了国内行为艺术的代表人物之一的艺术家苍鑫——正好他在酒厂艺术园,我们画廊为他做了一个行为艺术十三年的回顾展。现在做一个学术研究的研讨会,同时也围绕行为艺术在中国当代艺术里的地位以及它整个的发展脉络这个话题展开。今天我们请到了著名的朱青生教授来给我们做主持,朱教授也是中国当代艺术的直接参与者,大家知道他对当代艺术的了解是非常深入的,由他来做主持,这次研讨会一定会做得更有它的学术意义。今天我们还请到了北大的郑也夫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汪民安,著名艺术批评家朱其、邱志杰等,都是目前国内艺术界具代表性的学者或评论家。由这么一个团队来谈中国行为艺术的演变过程以及苍鑫十几年来的创作意义,我想大家是可以尽兴的。下面欢迎朱教授。
朱青生:我们今天要谈的,不仅仅是谈苍鑫的艺术,而是在更大程度上探讨行为艺术。对此我做了一些准备,准备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给大家准备了一份文本。现在大家手上拿到的这本鲁虹和孙振华写的《中国行为艺术》,作者下了很多功夫,把与行为艺术有关的概念作了一个梳理,把现象做了一个总结,提出了中国“行为艺术”的定义,或者对此作了一种理论上的归纳。我们不如把两位同事的工作继续推进一步,把这个讨论会变成一个学术性的探讨会议。你们能否接受这样的建议?
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涉及很广,还会有不能解释的问题,有不能解读的问题。今天所说的“行为艺术”这四个字,是中国人编译出来的。而翻译的原文词分别是“Happening ”“Performance Art”“body art”等等。这些词原来各自有严格的定义,翻译过来成了这个样子,它对不对?到底应该怎样定义它?我想如果鲁虹和孙振华在场的话会更好,便于请教。行为艺术和表演艺术在他们的心目中是两样东西,我就想象不出来,行为艺术之外还有什么表演艺术?或者说在艺术上将这一种与一般的戏剧舞蹈不同特殊种类叫了表演艺术,表演艺术是不是就是行为艺术?定义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问题,是个中国人的问题。
我们要讨论的第二个问题,就是我们今天说“艺术”的时候,应该注意艺术的发展和开拓。中国的行为艺术事件和中国人的文化背景,使得我们对行为艺术又可以进一步作什么样的重新定义?如果我们可以重新定义的话,我们今天应该怎样推进这个工作?
第三,鲁虹和孙振华对行为艺术提出了三个标准,在书的181页,被看成是评判行为艺术的标准,事实上也是他们据以评价行为艺术的标准。我们当然可以对行为艺术的评价提出不同的标准,但是既然有一种标准提出了,我们同意或者不同意?这样讨论的时候就有一个焦点。我的建议大家看怎么样?郑教授怎么看?
郑也夫:我是局外人,你怎么看,我就怎样参与。
朱青生:书里面涉及很多的概念问题,如第2页第1行,“观念艺术认为现代主义艺术脱离群众,现代艺术为少数精英所垄断。”涉及所谓“现代艺术”的概念,就是我们把行为艺术看成不是现代艺术,或者是超过了现代艺术的艺术,这样我们就多了一个概念。我的想法是,如果我们自己讨论一个概念,是否可以有所针对?比如书里这么说,我们就发现,这个理论有一个逻辑上的疑问,如果说行为艺术不是现代艺术,行为艺术作为不是现代艺术的艺术,那么它和现代艺术又是什么关系?现代艺术又是什么?这种概念由一个概念中引出,引发了我们对学术中很多概念的梳理和澄清,以及逻辑上的判断,以及对判断和事实的关系的讨论。这些都是我们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