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是一所直属教育部领导的,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 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学校起源于1902年三江师范学堂农业博物科,前身是私立金陵大学农学院和国立中央大学农学院,至今已有百 年办学历史。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精神,选拔更多有利于办学发展方向和专业培养需要的优秀生源,进一步为国家挖掘和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经学校研究,我校2015年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简章如下:
一、 报考条件
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
(1)高中阶段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的省级重点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3)高中阶段获得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中国高校招生研究会主办的《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4)高中阶段获得经南京农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其他全国性重大奖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原则上控制在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的5%以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6日―2015年1月10日。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xszj.njau.edu.cn/zsxx )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进入“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界面,详细填写报名资料,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南京农业大学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经中学盖章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于2015年1月10日前(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寄往我校招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①《南京农业大学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在我校招生网站“网上报名”后打印,加盖学校公章),②获奖证书复印件(A4打印纸,加盖中学公章),③同一底片1寸彩色近照2张,④身份证复印件1份(A4打印纸),⑤高中阶段成绩单或相关成绩证明。
3、材料邮寄: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或挂号信件寄至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申 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回。同时将报名考试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规定,本次测试收取报名考试费60元)通过邮政汇款至我校,并在汇款单附言栏注明考 生姓名、报名表编号及“自主招生”字样。
注:我校材料接收方式为“现场递交材料”、“邮政特快专递(EMS)”、“邮政挂号信件”,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我校收到考生递交材料及报名考试费后,进行资格确认,于2015年1月15日前在招生网站上公布测试资格名单。
注:因其他原因未获得测试资格,我校将予以退还报名考试费。
四、考核办法
1、测试时间、地点
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015年2月15―16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及其他考试材料。
测试时间为2015年2月19日全天,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测试,测试地点为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
2、测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数学、英语、语文及综合能力等,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通知。
3、资格确认及公示
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者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和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资格,同时签订《南京农业大学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协议》及《南京农业大学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专业志愿表》,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备案。
五、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2015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控制线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须A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我校按以下政策予以录取:
1、考核结果合格的考生,可在我校两个“基地班”之外的专业中任选专业。
2、考核结果优秀的考生,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包括“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以及“生物学基地班”。
六、本规定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 邮编:210095
部门: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84395708、84396458(传真)
电子信箱:zsb@njau.edu.cn 网址:http://xszj.njau.edu.cn/zs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