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是山东省设立最早、学科层次最完整的系科之一,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是山东省音乐人才重点培养基地。 音乐学院设音乐学(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舞蹈系、音乐研究所、理论教学部。招生音乐表演、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等四个专业方向本科全日制学生,及中法合作办学音乐管理专业全日制专科学生。音乐学院现有教职工74人,在职教授13人,副教授25人,教师中有博士、硕士学位36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949人,硕士研究生135人。 学院拥有多媒体电脑音乐室、音乐欣赏室、MIDI制作室、数码钢琴教室、音像资料室、图书资料室、录音棚、现代化多功能音乐厅、排练厅、舞蹈形体训练房等。琴房140余间,立式钢琴百余架,拥有音乐会演奏级斯坦威钢琴,多种乐器齐全。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管理严格,教学成绩显著。已培养出本科毕业生三千余人,主要分配在省内外高校、中等学校、部队、机关、文艺团体、广播电台、电视台及企事业单位。 学院拥有山东省第一个音乐学和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点,招收和声理论与教学研究、西方音乐史研究、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研究、声乐演唱与教学理论研究、钢琴演奏与教学理论研究、手风琴演奏与教学理论研究、舞蹈表演与教学理论研究等8个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招收教育硕士,同等学力、艺术硕士及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音乐研究人员以及社会所需的艺术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和声、音乐教学法、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与欣赏、合唱指挥、电脑音乐、声乐、钢琴、器乐、舞蹈等。 音乐学专业招生条件:符合国家招生条件,具备音乐教师或音乐教学研究的培养条件,五官端正,无耳、喉疾病。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备音乐方面的专业知识,懂法律法规,并拥有管理和经营方面的能力,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能成为各大艺术团体、电视台、唱片公司、文化部门艺术活动的策划等艺术管理人员。 主要课程:大学法语、乐理与视唱练耳、音乐艺术管理学、艺术评论、演出经营与管理、音乐会策划及舞台艺术管理、法律与艺术法规、声乐、钢琴、器乐等。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音乐表演方面的才能,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及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的专门人才。 音乐表演专业招生条件:符合国家招生条件,考生五官端正、形象好。声乐方向考生须声音本质好,无耳喉疾病,具备专业演唱人才培养条件,男身高1.70米、女1.60米以上。钢琴、手风琴、器乐方向考生须有较好的演奏能力和独奏水平,具备专业人才培养条件。 培养目标: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备舞蹈表演的能力,了解相关学科知识,能在专业文艺团体、高、中等院校机构从事舞蹈表演、教学及研究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舞蹈艺术概论、乐理、中外音乐欣赏、舞蹈编导、中外舞蹈史、中外民间舞蹈鉴赏、芭蕾舞、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等。 舞蹈学专业招生条件:符合国家招生条件,考生须五官端正、形象好、身体比例协调,舞蹈基本功好。身高男1.70米、女1.60米以上(未满18周岁可适当放宽)。
音乐教育(音乐管理)(中法合作办学专科)(2011年面向山东省招收艺术文专科生30人)不再单独考试,认可全省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合格证,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 (计划招生40人,艺术文,其中声乐20人、键盘8人、民乐6人、西洋乐6人) 音乐学专业 (计划招生120人,艺术文,其中湖南省计划10人)
咨询电话:0531-86180245(招生办)、86180608(音乐学院) 网 址:http://www.sdnu.edu.cn/或http://www.music.sdn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