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考规定
1.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我院指定的专业
考点报名参加
考试。广西考生可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外省考生只能选择报考
考试类别中的一个代号的专业。
2.我院在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江西、山东、广东、山西、江苏九省设点组织
专业考试。设有专业考点地区的考生须在该省我院指定的考点报名考试,不允许跨省报考。不设专业考点地区的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何一个考点或参加南宁本部对外省考生组织的
专业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请查看附表二)
3.报名验交
材料:⑴广西籍考生持《2014年
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确认卡》、外省考生持户籍所在地(市、区)招生办签发的2014年
艺术类专业高考《报考证》(各省名称不同);⑵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贴在我院《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的背面,可在我院网上
下载此表,报名时交我院考务组),如身份证等证件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须贴有本人近照加盖公章);⑶外省考生准备本人近期同底片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专业);⑷如委托他人代替报名,提供的验交材料要齐全|<< << < 1 2 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