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85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2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48名。专业并列14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6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638名。专业并列6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51分。
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22名,并列322名,其文化课分录至462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42名,并列24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9分。
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2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8名。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26名。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22名。并列322名,文化分数录至537分。
3、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26名。并列126名,文化分数录至526分。
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总分38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72名。
②设计专业文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58名。并列58名,文化分数录至486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78名。并列78名,文化分数录至437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48名。并列48名,文化分数录至474分。
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8人,专业名次录至123名。并列123名,文化分数录至479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30人,专业名次录至526名。并列526名,文化分数录至439分
③设计专业文科录取53人,专业名次录至413名。并列413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
④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638名。并列638名,文化分数录至416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9名,专业名次录至166名。
⑥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专业名次录至7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