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与表演)
考试内容 | 要求 | 单项分值 | 总分 | |
面试 | 成品舞 | 3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 | 80 | 200 |
基训 | 软开度、技术技巧 | 80 | ||
着装:女,体操服、裤袜、软底鞋;男,汗衫、紧身练功裤、软底鞋 | ||||
节奏 | 模仿 | 40 |
专业合格划线规则:总分排序。
注:①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科类为文理兼收。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生。专科学制三年,学费标准为6750元/年·生。
③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表演、钢琴表演、器乐表演和计算机作曲与制作四个方向。
招生条件及对象
1、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函报)
2、未婚,22周岁以下可以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未婚,25周岁以下可以报考音乐学专业。有特殊贡献与才能的公民,经所在单位推荐,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专业优秀奖学金
为了鼓励广大优秀考生踊跃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经我校专业测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后,专业成绩优秀者,免一年学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免两年学费(我校将在专业合格证上注明专业成绩优秀或特别优秀)。
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考生可于2014年4月1日起在我校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资格线。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及各省专业合格资格线寄发专业合格证。
录取方法
艺术类专业本、专科招生,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具有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我校(湖北美术考生持省联考合格证报考)。录取方法为文化分达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资格线,音乐、舞蹈类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美术学和艺术设计按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注意事项
1、上述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2、音乐类专业除钢琴外,其它乐器均需自备;
3、考生在报考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长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434023)
咨询电话:0716-8060550(招办)8060813(传真)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zc.yangtzeu.edu.cn
艺术学院网址:Http://Art.yangtzeu.edu.cn
招办电子信箱:zsb@yangtz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