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层次 | 招生人数 | 备注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 | 本科 | 90 | 面向全国招生,除湖南省外,其他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专业测试 |
艺术设计(装潢艺术方向) | 本科 | 90 | |
美术学 | 本科 | 100 | |
音乐学 | 本科 | 180 | |
音乐表演 | 本科 | 100 | |
装饰艺术设计 | 专科 | 50 |
合格证发放及录取原则
1、专业合格证的发放:考生可于2014年4月5日以后登陆我校网站查询成绩,凡专业成绩合格者,我校将于2014年4月10日发出专业成绩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不予查卷。
2、我校艺术类招生面向全国,在有专业考点省份,考生按专业成绩×70%与高考文化成绩×30%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但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我校的合格线,并获得我校颁发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本科二批艺术类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
3、湖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以湖南省联考成绩为依据,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录取办法录取。
2014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