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要求
1.声乐:
(1)要求较完整地演唱两首中外艺术歌曲或民歌,音准、节奏、音乐感好,音乐记忆力强,歌唱发声方法正确,口齿清楚,嗓音条件符合专业训练要求。
(2)朗诵一段散文或诗歌,自备一段表演。
(3)需进行音域测试。
2.管弦乐器、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含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长号、圆号、单簧管、双簧管、笙、二胡、扬琴):
能较好地把握练习曲和中外经典作品的演奏水准。音乐表现和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并具备学习该专业乐器的基本条件。身材、手、指、齿、唇等适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演奏:
(1)音阶一组(包括单音,双音,琶音3、6、8度双音)
(2)练习曲一首
(3)巴赫无伴奏一个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低音提琴:
(1)音阶一组(包括单音、琶音)
(2)练习曲一首
(3)乐曲一首
西洋管乐器(小号、长号、圆号、单簧管、双簧管):
(1)演奏音阶一组(包括大小调、连音、吐音、琶音)
(2)练习曲一首
(3)大中型协奏曲中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中国乐器(笙、二胡、扬琴):
(1)演奏练习曲一首
(2)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评分标准:参见《江西省2015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中声乐考试和器乐考试的评分标准。
3.舞蹈学
(1)剧目表演:两首不同风格的独舞片断(可在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任选),或一首独舞片断和一个舞蹈组合(任选表演组合、训练组合)。每段限时3分钟。
(2)舞蹈基本功测试
(3)模仿能力测试
(4)即兴表演能力测试
评分标准:参见《江西省2015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中舞蹈专业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