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以下简称珠海分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按照独立学院机制和模式运作,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建设珠海分校是北京师范大学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师范大学高度重视珠海分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选派以知名学者和教授为骨干的师资队伍,承担分校相关专业的部分教育教学工作,并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干部,负责分校的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珠海分校秉承北京师范大学的文化传统,依托其优质学科资源,按照教育部有关批复精神,大胆进行教学模式、管理方式、国际合作以及产学研一体化等方面的改革 尝试,面向当代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着力培养人文科学素养深厚、学科专业基础扎实、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珠海分校位于广东海滨城市珠海,环境优美、设施设备先进,是莘莘学子潜心求学之处。 学校目前设有国际商学部、文学院、教育学院、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 院、不动产学院、特许经营学院、物流学院、法律与行政学院、设计学院、艺术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应用数学学院14个学院(部),开设 40多个专业。学校在本科二批录取招生,生源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至2010学年,在校本科生近2万人。
一、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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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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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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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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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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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咨询电话(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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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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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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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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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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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6864
6126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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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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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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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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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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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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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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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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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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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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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6121转
501,301,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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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申请(点击进入报名系统)
考生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bnuep.co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5年2月7日。
2、现场验证
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在考点现场提供网上报名表、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户籍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核发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由学校考务人员予以审核。
3、现场缴费
考生通过验证审核后缴纳报名费。费用标准如下:
表演、影视学、舞蹈学:广东考点报名费200元,外省考点报名费235元。
艺术设计:广东考点报名费175元,外省考点报名费210元。
4、领取准考证
(二)现场报名
未能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以在各考点报名期间现场填写报名表提出报名申请,其它报名程序与网上报名相同。
三、专业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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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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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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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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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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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演
舞蹈学
影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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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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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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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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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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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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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楼大厅
北京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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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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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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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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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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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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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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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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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励耘楼A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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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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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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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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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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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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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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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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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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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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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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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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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气工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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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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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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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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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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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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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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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及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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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别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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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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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总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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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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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备小品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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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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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定稿件朗诵:考生现场抽题朗诵。
2、文艺知识口试
3、命题小品表演:考生现场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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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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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命题小品表演:考生现场抽题
4、表演即兴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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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节目主持人)
(总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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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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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备稿件朗诵:诗歌、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任选一项,限2-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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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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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定稿件一播读:考生现场抽题进行播读。
2、文艺知识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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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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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定稿件二播读:考生现场抽题进行播读。
2、模拟主持:考生现场抽取题目,模拟小栏目主持3分钟,要求考生不化妆。
3、即兴应变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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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总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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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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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舞蹈基本功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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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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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备舞蹈表演
2、 舞蹈模仿能力测试
3、 舞蹈基础知识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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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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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舞蹈剧目测试:时间三分钟,音乐自备
2、 舞蹈即兴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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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学
(总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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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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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我介绍及才艺展示:考生通过展示具体的艺术才能来表现自己的艺术素养,对展示的内容没有具体限制,但尽可能在现场当场展示。
2、文艺知识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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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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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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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总分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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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静物素描构成(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2、静物色彩建构(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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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省专业考试要求(联考、联考加校考、校考)
见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bnuep.com。
四、录取原则
1、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含)以上。
2、在考生报考两个以上专业的情况下,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分档。
3、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 影视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50%+“文化考试成绩”×50%。
● 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70%+“文化考试成绩”×30%。
● 在专业考试要求联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联考成绩;在专业考试要求校考或联考合格基础上加试校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校考成绩。
● 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专业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4、健康标准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毕业证书:修满本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可以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
2、学位证书: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可以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
六、其他
1、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2、已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项目等助学措施。详见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网http://xsc.bnuep.com/zizhu/。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邮编:519087)
联系电话:0756-6126773,6126787 传真:0756-6126780
学校网址:www.bnuep.com 邮箱:zhzsb@bnue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