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大学之一。为推动我校学生体育运动的深入发展,提高学校竞技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质,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范围、项目及计划
1、招生范围和项目
(1)面向全国招收一级运动员,面向湖北省招收优秀二级运动员
(2)招收项目:田径、羽毛球、健美操
2、招生计划:40人
二、报名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符合考生所在省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条件,且参加当年度全国高考统一报名。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者可从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ccnu.edu.cn)下载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申请表.doc》, 将报名申请表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一张于2015年3月20日前邮寄或送达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邮 编:430079),其中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者还须提供本人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运动员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考核和录取
我校将审核报名者的材料,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来校参加测试(其中一级运动员及羽毛球项目考生需参加我校专门测试,田径及健美操认可湖北省省测成绩),测试时间:2015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见我校招生网通知)。
1、具有考试资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到我校报到参加测试。
2、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包括体育专业水平测试,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者还须参加文化基础测试。测试合格考生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并在相应省级招办备案。
3、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者并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基础测试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直接予以录取,免予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4、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湖北省考生,参加湖北省和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并在相应省级招办备案。合格考生可与我校签定报考意向合同,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执行湖北省招生政策。
5、未参加报名及未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如因考生资格等问题不符合所在省级招办规定而造成无法办理录取手续者,我校概不负责。
五、联系方式
校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喻路152号(市内乘车往关山方向到广埠屯站下即到)
联系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2239、67863404、67863334传真:027-67861550
监察电话: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