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兰州城市学院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大学,其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兰州师专和新西兰国际友人路易·艾黎于上世纪40年代创办的培黎石油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学校位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现占地面积700亩,校舍建筑面积35.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8000万元,图书馆藏书72.42万册,电子图书15.3万册,各类中外文期刊2000余种。学院现有教职工1119人,教授、副教授377人,博士64人,硕士379人。学校现设15个二级学院,有甘肃省城市发展研究院等10个研究院(所)。有各类本专科专业50个,全日制在校学生12593人,专业设置涵盖人文科学、理学、社会科学、管理学和工学等学科门类;有物理、化学、计算机、体育、教育技术、焊接工艺、数控、汽车故障诊断与检测等综合实验室及实训中心25个。并设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甘肃基地、“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非学历培训甘肃站、甘肃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甘肃省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甘肃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甘肃省第21职业技能鉴定所等省级研究培训机构。近年来,学校按照“突出和发展城市服务功能、保留和优化师范教育特色、注重和强化应用技能培养”的发展定位和办学指导思想,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适时调整专业设置,科学构建课程体系,推进教育教学创新,经过坚持不懈地建设和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师范教育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成为甘肃省城镇化人才、基础教育师资和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的重要基地。
二、专业介绍
音乐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现代教育观念,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身体、心理素质,从事高中等学校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层次:本科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学制:四年
专业类别:艺术类、师范类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声乐、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音乐教学法、和声学、歌曲作法、复调常识、曲式与作品分析、形体与舞蹈、艺术概论、手风琴、配器法、民族民间音乐等。
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艺术基本理论和完整的艺术表现能力与技巧,具有对艺术作品的理解力、想象力、表现力,在音乐教学与音乐艺术活动组织中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集体创造合力,并服务于音乐表演与音乐教育领域的专业艺术人才,以及从事相关音乐活动组织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学制:四年
专业类别:艺术类
主要课程:音乐基本理论、视唱练耳、和声学、钢琴伴奏与编配、合唱、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概论、外国音乐史概论、音乐名作欣赏、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乐队编配常识、歌曲写作基础、合奏、重奏、配器法、声乐、器乐等。
音乐学专业(舞蹈表演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舞蹈素质,掌握舞蹈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专门人才。具体分为两个方向:第一,能够在高等院校及中、小学校进行舞蹈教学和舞蹈研究的教师。第二,能够在群众艺术馆、企业、职业专科学校以及中、小学校担任舞蹈创作及舞蹈编导的人才。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学制:四年
专业类别:艺术类、师范类
主要课程:中国舞蹈史、西方芭蕾史、芭蕾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剧目排练、舞蹈编导、中国民间舞蹈文化、舞蹈艺术作品分析、舞蹈基本功训练、中国古典舞、敦煌舞、现代舞、外国代表性民间舞蹈、地方特色舞蹈、舞蹈教学论、欧美现代舞史、舞蹈解剖学、舞蹈服装设计基础、舞蹈化妆基础、舞蹈艺术概论、音乐作品赏析、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音乐、钢琴即兴伴奏、舞蹈视唱练耳。
艺术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艺术设计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掌握系统设计理论和现代设计方法以及与设计相关的材料与工程知识,具备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能在室内外环境设计领域或平面视觉传达设计领域从事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分为三个方向:
艺术设计(装饰设计方向)、艺术设计(装潢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室内外设计方向)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学制:四年
专业类别:艺术类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造型基础、漆艺、纤维艺术、广告设计、包装设计、雕塑、美学、效果图技法、室内陈设设计、居住室内设计、展示设计、电脑辅助设计、英语、摄影、艺术采风、艺术考察等课程艺术设计理论等课程。
艺术设计专业(工艺美术教育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工艺美术史论基础和扎实的工艺美术制作和创意的技法、技巧的能力,能够运用美术知识解决实际工作问题,能够胜任中小学、职业学校美术教学的教师及其它美术教育工作者。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学制:四年
专业类别:艺术类、师范类
主要课程:素描、速写、书法、艺术设计基础、中外工艺美术史、编织、泥塑、金工、木工、漆艺、文艺理论、美术概论、电脑绘画、透视学、色彩学、艺用解剖学、英语、摄影、国画、油画、装饰画、劳作、艺术采风、艺术考察等课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音像公司、互联网站、电子传媒等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以及能够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学制:四年
专业类别:艺术类
主要课程:播音学概论、普通话语音和播音发声学、广播播音与主持艺术、电视播音与主持艺术、语言表达艺术、播音创作基础、广播电视概论、语言传播艺术、电视节目制作与编导、数字视频与图像处理、传播学原理、新闻理论、新闻采访与写作、文艺作品演播、广播电视新闻学、艺术概论、播音作品鉴赏、即兴口语表达、演讲与辩论、影视配音艺术、电影电视剪辑学、主持与传播解析等课程。
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教育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既具有一定艺术专长,掌握学前儿童艺术教育规律,又具有扎实的学前教育基础理论和基本教育技能,能够适应现代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胜任幼儿园或学前教育相关领域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学制:四年
专业类别:艺术类、师范类
主要课程:心理学概论、教育学概论、学前卫生学、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学前游戏论、学前比较教育、学前课程论、乐理视唱、舞蹈、琴法、声乐、编配、书法、美术、手工、学前教育管理学、学前教育研究方法、儿童文学与写作等课程。
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教育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现代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娴熟的学前教育技能、技巧,能够适应现代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胜任学前教育教学工作,学前教育管理、研究工作,社区与学前教育指导工作的专门人才。
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专业类别:艺术类、师范类
主要课程: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普通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概论、儿童发展心理学、幼儿游戏、儿童社会学、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幼儿心理辅导、声乐、钢琴、美术、舞蹈、艺术体操、艺术鉴赏等。
三、招生专业、计划
注:以上各专业均艺术文理兼收,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学费如有变动,以甘肃省物价局公布为准。
(一)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方向)
主科(80%),听音及乐理(20%),主科内容为以下7项任选1项,但不得兼报。
1、声乐演唱
演唱歌曲两首(其中一首为备考曲目)
2、键盘乐器演奏
(1)钢琴:车尔尼740以上练习曲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古典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
(2)手风琴: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及大、中型乐曲各一首
3、管弦乐器演奏
(1) 小提琴:三个八度大调或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一首练习曲,音乐会协奏曲第一乐章(带华彩乐段)或第二、三乐章,技巧性乐曲一首。
(2) 中提琴、大提琴:三个八度音阶、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一首练习曲;中提琴、大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乐曲一首。
(3) 其他乐器: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4、民族乐器演奏
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5、现代音乐
(1) 声乐:演唱歌曲二首(其中一首为备考曲目)
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和声写作,歌曲写作,器乐曲写作、
(2)面试:钢琴演奏(练习曲、复调乐曲、乐曲均可)或其它乐器,演唱民歌、戏曲等
备注:交本人作品一部,钢琴程度要求740以上。
7、音乐学理论
(1)音乐文论写作
(2)面试:音乐学常识、演奏钢琴(练习曲、复调乐曲、乐曲均可)或其它乐器,演唱民歌、戏曲选段等。
备注:交本人专业论文一篇
(二)艺术设计专业
素描(50%)色彩(50%)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1、自我介绍(含才艺展示),限2分钟内完成;2、朗诵自备稿件,体裁不限,限2分钟内完成。
复试:1、朗读指定稿件(30%,现场抽题,限2分钟内完成);2、模拟主持(30%,依据指定材料,可做适当改编,限3分钟内完成);3、命题即兴评述(40%,现场抽题,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评述限3分钟内完成)。
(四)学前教育专业
1、学前教师综合素质(40%):现场抽题,根据命题讲述对专业或学业认识的相关问题、朗诵或评述中外经典儿童文学作品。
2、艺术素养(60%):测试内容为声乐、器乐、舞蹈、水粉、素描、手工测试任选一项即可。
(1)音乐(声乐或器乐):声乐由考生自选一首歌曲(曲目、唱法不限),自带伴奏带;器乐由考生自选一首乐曲(曲目不限),除钢琴外由考生自备乐器。
(2)美术:120分钟静物写生,绘画形式不限,考生自备画具,试卷纸由我校统一发放。
(3)舞蹈:成品舞或舞蹈片断,自带伴奏带。
(4)手工测试:主题自定,现场完成手工作品一件。
五、录取原则
(一)我校艺术类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二)招生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三)艺术设计(工艺美术教育方向,师范类)专业使用全省普通高校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全省普通高校音乐学联合考试成绩;非师范类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本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在考生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含数学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学前教育专业按照专业课合格,文化课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四)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五)我校招生专业、考试办法、录取原则如与教育部、各省招委会规定不一致,则以教育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六、报考条件、时间、地点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报考音乐学(教师教育、舞蹈表演方向,师范类)和艺术设计(工艺美术教育方向,师范类)专业的考生,按省招办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美术类统一考试和音乐学联合考试。报考非师范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持本人的《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报考艺术设计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美术类考生还须有全省美术统考合格证),到我校单独设立的考点报名。
全省普通高校美术类统一考试和音乐学联合考试报名时间为:美术类统考:2013年1月1日至 2日;音乐学联合考试:2013年1月 9 日至 10 日。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舞蹈类统考报名时间2014年1月14日至15日,报名地点:西北民族大学。
我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方向):1月13日至1月15日报名,1月16日至17日考试;
艺术设计专业:3月12日至3月14日报名,3月15日考试;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3月16日至3月19日报名,3月20日至21日考试;
学前教育专业:3月16日至3月19日报名,3月20日至21日考试。
艺术设计专业报名和考试地点设在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培黎广场下车向北100米),其它专业报名和考试地点设在兰州城市学院西校区(从兰州西站乘121路公交车至兰州城市学院门口下车即可)。
七、注意事项
1、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必须背谱演奏、演唱;
2、钢琴伴奏人员可自备;
3、除钢琴外,考生所需乐器自备;
4、表演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5、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画具自备。
联系单位及电话
招生就业处 电话:0931—7601082
音乐学院 电话:0931—7601127
美术学院 电话:0931—7601132
传媒学院 电话:0931—7601086
教育学院 电话:0931—7601133 8651804
网址:http://www.lz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