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理不限,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按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全省统考或单独考试(校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分别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省内或省外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填报志愿时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不要填错。 2.以上各专业类别的学费标准均暂定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人民币,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量力报考。 3.报名及考试用的画板、画具、往返路费、食宿一律自理。 4.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5.参加我校2014年美术学(书法篆刻)专业考试的江苏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认可且有效。其他认可我校2014年美术学院各校考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3598206、83598205、85891505 咨询网址:http://bkzs.n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