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省级招办另有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8、自主选拔、保送生、艺术
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及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执行。
9、2013年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投档分相同的,参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10、调档
分数线及调档比例:以各省重点批次投档线为准,调档比例不超过1:1.2。
学费标准:
1、学费标准:理工类、体育类专业4950元/人•年,文史类专业3850元/人•年(英语、日语专业4950元/人•年),艺术类艺术设计专业9900元/人•年,艺术类广播
电视编导专业11000元/人•年。
2、住宿费:1200元/人•年。
学历与学位授予:颁发长安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学位委员会颁发长安大学学位证书。
奖、助学金与困难新生资助办法:
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政府奖学金外,学校还设立多种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百余项,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积极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生可依据银行规定程序申请学费、生活贷款;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扶助经济困难学生。
录取批次:一本重点
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邮 编:710064
联系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 真:029-82334099
自助语音电话:029-62630062 62630063 82334814
学校网址:http://www.chd.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