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长安大学
主管部门:教育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一本重点)
办学类型: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共建。2000年4月18日,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与原西安工程学院、原西北建筑工程学院三所部属高校合并组建并更名为长安大学。建校六十年来,学校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结合,文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公路交通、汽车与筑路机械、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学校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公路交通享誉亚洲,为公认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的高校。
长安大学列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 项目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高校、国家76所自主选拔招生高校、国家53所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校、国家级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大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备警官(国防生)选拔培训基地。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基地班、实验班、国际班专业和定向生、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类别招生专业只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无。
男女生比例要求: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岩土与隧道工程)建议女生慎报。国防生所有专业不招女生。其他专业无。
身体要求:
1、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国防生执行军队院校体检标准。
录取规则:
1、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网上远程录取。
2、加试要求:
(1)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专业的考生应具备相应的美术基础,入学后复试美术。
(2)英语和日语专业的口试、社会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按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3、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级差要求:无。
4、加分考生录取原则:进档和分专业以各省招办投档成绩为准,考生享受加分计入投档成绩的,以投档成绩为准。
5、专业志愿投档级差:一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
6、专业分配办法:参照考生志愿,以高考成绩结合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分配专业。
非一志愿考生进档后在未满额专业中按成绩进行分配。
7、艺术类考生调档要求:
(1)艺术类含艺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专业课成绩 ×50% + 高考文化课成绩 ×50% = 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