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2011级新生入学注意事项
一、新生应持本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2015年9月3日)到我校报到,不要提前或推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新生本人或家长来信或传真向我校招生办请假,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由学校统一安排资格审查及体检复查。对体检不符合所录专业要求或有舞弊行为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学校在厦门火车站、厦门北站南出口、集美汽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四、新生报到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学各学院(详见2011级新生学习生活指南中的集美大学导航图)。
招生事宜咨询电话:招生办0592-6183371 传真6185889
新生报到事宜咨询电话:学生处 0592-6182625
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592-6180497 助学贷款查阅网址:http://loan.jmu.edu.cn
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592-6181302
五、新生报到注意事项:
(一)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党、团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并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福建省内生源户口一律不迁,福建省外生源自由选择是否迁移户口。经济困难确实无法缴费的特困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注册手续(须持当地乡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助学政策帮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参考《集美大学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1、办理户口迁移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完全一致(不得使用别名、曾用名、同音字或更改姓名),否则不能落户。户口迁移证上若有涂改之处,必须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校对章。户口迁移证上的字面必须清晰,民族一栏不得空缺,出生地、籍贯一栏必须分别填写到省、市(县),直辖市必须填写到市、区(县)。
②户口迁移证必须注明18位居民身份证号码,对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已办理但未领身份证或身份证遗失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③有迁移户口的新生须提供本人姓名、学院、专业、身份证号码、身高、血型、宗教信仰、兵役状况、父母亲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本人电话号码等信息内容。
④新生迁移户口截止日期为2015年月10日31日,逾期不予办理。迁入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3号或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学。
2、不办理户口迁移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厦门市以外生源必须统一办理暂住人口登记。
②新生入学后由各学院统一登记办理。
(二)新生报到时应携带准考证并缴交录取通知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的须交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党、团关系转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者)。新生自带纸质档案者,于报到时交与所在学院;若需邮寄者,由新生纸质档案所在学校或教育部门统一用EMS邮寄到以下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银江路185号集美大学招生办(邮编:361021)。
(三)为方便学生,避免长途携带日用品,学校可为学生提供购买日用品的服务,包括统一规格的被褥、草席等。若需自带箱子,其规格不得超过60×40×30CM(长×宽×高)。体育学院学生还需自备一双钉鞋(或入校后购置)。
(四)根据厦门市医保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须参加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每生每年300元,学生自费每生每年80元,学生凭医疗卡就诊。另外,做为医保补充,学校鼓励学生参加由学校统一招标的在校生商业医疗保险,每生每年50元。
(五)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师生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1】139号)精神和校园有关管理规定,学生不得驾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