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是一所学科齐全、工学和医学见长、具有优良办学传统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实施“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 学。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不断推动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多元化选拔优秀人 才,2015年中南大学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突出、综合素质较高、社会责任感强的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我校 成立了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和领导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㈠ 具备以下特长之一:
1.高中阶段在国家规定的中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或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三篇(含)以上。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复赛优胜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文学作品三篇(含)以上(每篇不少于1000字)或诗歌六篇(含)以上,或正式出版专著。
4.高中阶段获得“五四”青年奖章、省级“见义勇为”称号。
㈡ 中南大学优秀生源基地中学专项推荐。
㈢ 省级示范性中学,学业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高中三年前五学期期末成绩在年级前10%的学生,可由学生本人申请,中学推荐。
㈣ 非省级示范性中学,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综合表现特别突出、高中三年前五学期期末成绩在年级前5%的学生,可由学生本人申请,中学推荐。
二、选拔程序
㈠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12月5日至12月30日。具体要求见“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上报名系统。
㈡ 接收推荐材料。网上报名后将生成有关表格,请考生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推荐材料一份,所有材料概不退还。中南大学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5日。
1.《中南大学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此表作推荐材料封面。
2.自荐信。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教师推荐信。由了解申请者的教师提供。
4.中学推荐信。需详实评价该生的综合表现,并请校长或主管校长签名,同时加盖学校公章。
5.高中三年前五学期期末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相关证明材料。限符合报名条件㈠者提供。
㈢ 审查推荐材料。中南大学成立由招生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2015年1月15日,考生可登录“中南大学招生在 线”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具有参加考核的资格。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选拔资格和考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㈣ 考核。体现以高考为基础,同时突出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理念,从以学生为本、关爱学生出发,考核采取面试方式,集中面试和分散面试相结合。集中面试以省为单 位组织招生;考生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分散面试由我校派专家前往考生所在中学面试。考核内容为考生的专长和综合素质,主要考核平时的积累,考 生不必进行特殊的准备。面试费200元/人,考生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面试考核工作于2015年春节全国放假日之后开始,3月20日前结束,具 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㈤ 公示合格名单。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确定为中南大学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的合格名单,于2015年3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及所在中学公示、备案。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我校是否已收到推荐材料、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安排、特别是面试的具体安排等。合格考生未按时报到或未准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录取办法
㈠ 填报高考志愿
取得中南大学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在高考第一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中南大学填报在平行第一志愿的第一位;在有自主招生志 愿的省份,考生须将中南大学填报在自主招生志愿)填报中南大学,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高考志愿表复印件及高考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传真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便 于我校及时了解考生高考信息并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协商自主选拔录取有关录取事宜。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 任。
㈡ 录取原则
1.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计划单列,原则上不超过中南大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
2. 对取得中南大学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高考总分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予以录取,并按高考文化总分加20分、同比本科一批学 科大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确定学科大类(艺术类专业除外,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八年制、口腔医学类七年制专业须达到生源地相应学科大类最低录取分数线)。对未 能满足学科大类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符合报名条件(一)者,可任选与报考条件相关的学科大类(具体学科大类另行通知)。
㈢ 录取政策
本招生简章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办法(试行)》精神制定。2015年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纪律与规定。监督电话:0731-88879252 88876771 13974806798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第三办公楼101室)
邮 编:410083
联系电话:0731-88830804 88830995 88830555
传 真:0731-88830630
电子信箱:admis@mail.csu.edu.cn
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zhaosheng.csu.edu.cn/zizhuadmission/
附件:
中学推荐信.doc
教师推荐信.doc
自推信.doc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