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四、录取原则 1、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 2、影视学、表演采用“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加权计算“综合成绩”的方式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按750分进行折算)占70%、文化考试成绩占30%计算“综合成绩”,具|<< << < 1 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