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具有悠久的历史,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专业始建于1958年,50年来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的艺术人才。至今已发展成音乐系3个专业、美术系6个专业,年招生人数为400人,在校艺术生近1700人。
一、招生范围及类别
美术类(本科)招生范围: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浙江、山东九个省,其中美术学(书法)专业在辽宁、河南、湖南、山东四省招生;
音乐类(本科)招生范围:辽宁、黑龙江、河南、湖南、浙江、山东六个省;
美术类(高职专科)只在辽宁省内招生。
除辽宁省艺术文理兼招外,其余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二、招生专业、人数及学制
(一)美术类(本科)专业共招生280人,其中:
美术学(师范)专业30人,美术学(书法)专业30人,艺术设计专业135人,
艺术设计(装饰雕塑)专业25人,工业设计专业30人,摄影专业30人。
(二)音乐类(本科)专业共招生160人,其中:
音乐学(师范)专业30人,音乐学专业40人,音乐表演专业80人。
以上各专业均为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
(三)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共招生175人,其中:
艺术设计专业70人,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35人,人物形象设计专业35人,
电脑艺术设计专业35人。
以上各专业均为全日制专科,学制三年。
(以上各专业招生计划均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一)美术类专业成绩:考生必须通过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各省的统考专业成绩。
(二)美术学(书法)专业成绩:
1、辽宁、山东两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美术学(书法)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
2、河南、湖南两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书法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三)音乐类专业成绩:
1、辽宁省音乐类专业考生必须通过省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