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
① 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
② 对英语单科作一定要求。
③ 在我校专业单测合格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有联考省的考生需专业联考成绩合格)。
① 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线。
② 有联考省的考生,在参加本省专业统测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无联考省的考生按我校测试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 山西省考生划定男女比例,男生30%,女生70%,按照本省舞蹈统测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 我院不设考点省的考生采用本省统测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我校与加拿大希尔克学院合作办学的太原师范学院(中加希尔克学院)为中外合作办学性质,各专业对英语单科有一定要求。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太原师范学院。
(九)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对进档考生按照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对所报专业均不能安排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十)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
九、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1、校本部:太原师范学院
十、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
十一、激励、扶助措施
1、我校为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有: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助学贷款、奖学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及酌情减免学费等方式,予以资助。
十二、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一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退回户口所在地。
十三、网址、电话
网址:http://www.tynu.edu.cn 电子信箱:tysyzsb@126.com
咨询联系电话:校本部0351-2279588
太原师范学院(中加希尔克学院):0351-2275080
十四、学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一。
新生报到前,若山西省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我校将随之执行新标准。
十五、本招生章程解释权在太原师范学院
附表一:
学费标准(元/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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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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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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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艺术教育、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
舞蹈编导、美术学(书法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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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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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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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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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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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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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非师范类(含文理兼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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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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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专业和文科非师范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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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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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中加希尔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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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报到前,若山西省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我校将随之执行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