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高考录取分数线(含美术)
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一)
注:1、在
本科提前批中,
军事院校(含国防生)中的一类院校执行
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二类院校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院校
艺术专业的
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确定,其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按独立设置本科
艺术院校招生政策招生院校(专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自主划定,
其他外省院校
艺术专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类339分、理科类321分;在湘院校
音乐类和
美术类专业、湖南师范
大学分专业划线的
艺术专业、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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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独招生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5日向社会公布。
2、符合军事院校(含国防生)招生条件且填报了相关志愿的初检合格
考生,应按
报名所在地军分区和招生部门的要求,自行参加军事院校招生的政治考核、体检复查和
面试,不再另行通知。
3、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招生的外省院校艺术专业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学校自主划定,其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
4、安排在非提前批(含本、专科)的外省院校艺术专业招生,执行我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5、今年政策规定,在湘高校生源不足时,可按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高职专科批为第二次征集志愿)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高职专科院校的特殊专业为3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6、高考文化科目的单科
成绩位于全省前万分之一的本科三批(B)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名单将于6月26日在“湖南招生
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网站上公布。
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二)
注:1.安排在非提前批(含本、专科)的外省院校艺术专业招生,执行我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今年政策规定,在湘高校生源不足时,可按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高职专科批为第二次征集志愿)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高职专科院校的特殊专业为30分)以内以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校职高对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