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画之观物、造象,皆凭哲智所开示之智法,而非科学所规定的物理,此实为最深奥的艺术哲学,庄子有“官知止而神欲行”之说,“官知”既“止”,则犹入梦,于是,精神摆脱理性之羁绊,一切规范思想的逻辑、秩序、原则、定理皆化为乌有,于是,精神乃入于逍遥之境,神思奇想因之激化而生。梦中之境,不为时、空所制,“物性”瓦解,一切皆为“神构”。
古人立品评画,不论是四品、五品或二品、三品,其品名从未有“美”者。为什么呢?“美”,皮相也,俗称也,“下等法”也。中国之文化,乃在“化”人为“明”,故有“文明”之语,若在“文”之外,则为“盲”。百年来,有自以为“为人师”者,训示青年弃东学行西学,以“科学方法”代本土之术,此与盲人瞎马何异?
古人称至高之理、至高之术皆以“妙”,故释氏以所言之法微奥无穷而称之为“妙法”,称其经曰“妙典”,称自修之最高斩获为“妙觉”,称精神之顿开曰“妙悟”。绘画既以“媚道”、“拟太虚之体”为宗旨,则“媚”、“拟”所创造的,也即是“妙趣”;换言之,“妙”是最高的境界。
因此,自唐、宋以来,“神”、“妙”皆为诸品之冠,而各家对“神”、“妙”的解说,大同小异。
五代荆浩释“神品”为“亡有所为,任运成象”,而“妙品”则是“思经天地,妙合化权”。“任运”即秉承大运(“道”)之意,“化权”即造化的律动,与上文之“任运”义近。“神”、“妙”二品,实无大别,都是指“媚”、“拟”绝高的画作,这些作品,古人称之为“妙构”。
因此,观赏绘画,古人或称“妙观”,或称“玄览”,对此,沈括谈得最为中肯。
书画之妙,当以神会,难可以形器求也。世之观画者,多指摘其间形象位置、彩色瑕疵而已;至于奥理冥造者,罕见其人。
—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七?书画》
“形象位置”,空间关系也;“彩色”,光影也。这些都是“物理”。而中国不遵“物理”,只循“奥理”(即“道理”)。“冥”者,不用明也,“冥造”犹“神造”,是精神契于“奥理”的创造,此即庄氏所言“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为技矣”。明人项穆在所撰《书法雅言?辨体》中谈到赏鉴中国书法(绘画亦然)之不易,他说“苟非达人上智,孰能玄鉴入神”。
“玄鉴”是对理趣的把握,所“鉴”者为“玄”。《释名》释“天”:“天又谓玄”,《广雅?释诂》:“天,道也”。石涛云:“古今字、画本之天而全之人”③。书法经由纯抽象的形式去拟媚宇宙变易的理法,绘画则托物载道,所以,石涛说:“书画者,其具两端,其功一体”④。二者都取法于“天”,从宇宙的律动中汲摄形上之理,并贯彻至书、画的各个层面。画家观察外部存在,不是只观其形表,而要通过“形”去识“道”。清人松年云:“天地以气造物,无心而成形体,人之作画亦如天地以气造物,人则由学力而来,非到纯粹,不能如造物之无心而成形体”⑤。
在今天,“美”作为一个价值尺度,自然无可厚非,但在清理传统品鉴价值时,当以不偏离本土艺术精神为佳。自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俄罗斯、前苏联的美学体系,君临华土。近二十多年来,又兴起西方美学热,相形之下,研究中国古代艺术理论的人却寥寥无几,更有甚者,竟生硬地用域外美学原理来硬套中国艺术,此可谓削足适履也。“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名称,自不必改为“妙学”,但作为艺术批评术语,在谈中国古典艺术时,“美”却不如“妙”更贴近中国艺术的精神本质。神秘的东方古国,玄妙的艺术,选择了与其精神一致的“妙”作为批评术语,真可谓情投意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