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品画讳言“美”
以上五说,为画史普遍认同的是朱景玄的“四品”,此因,它比较接近中国画的实情,而且,因皇帝(宋徽宗)认可,故响应者遂众。黄休复移“逸”为首品,只是价值观的更动,具体的品目,并未变。赵孟因“神、妙、逸”三品在品义上很难明确解释,因此合三为一,提倡简明的“神能”二品。黄嗟的二十四品,不仅过于繁琐,且将风格与品位混同,也未分出等级,故素不为画家认可,只是存其说而已。如将“圆浑”、“苍润”、“空灵”都误为“品”,便将价值论与风格论混同起来了。
古人评画,讳言“美”。而今人则以“美”为批评语词。这不仅涉及到词义的流变,也关乎观念的改易。
“美”,从“羊”、“大”。“羊在六畜,主给也”,故训为“甘”①。段玉裁“注”云:“甘者,五味之一,而美皆曰甘,凡好皆谓之美。”所以,“美”的本义是指味觉,引伸后,才演为泛指的“美好”。“美”多用以形容形下之“器”。在《十三经》中,以“美”为句首词者,凡35条,或用以形容器物,如美玉、美车;或用以形容女容,如美女、美目;或用为动词,与今语之“赞美”意义同。然,至高的事理,如“典”、“道”之类,鲜有以“美”去修饰的。
孔子论《韶》,谓其“尽美也,又尽善也”。论《武》则曰“尽美也、未尽善也”②。《说文》“美”、“善”互训,足见词义相通,但二者却又有别,所以孔子分而言之。用今天的话说,“美”与“善”统一了,才是最高级的艺术,“尽美”而未“尽善”,不能算是一流的艺术,这无异是说,若仅仅是“美”,便等而下之了。
大体言之,“美”为状“器”之词—状“道”之言,多系“神”、“妙”。
古人品评绘画的秩等,有以下诸种:
1.“四品”说,其目其序为“神、妙、逸、能”(唐朱景玄)。
2.“五品”说,其目其序为“自然、神、妙、精、谨细”(唐张彦远)。
3.“四品”说,品目不变,但移“逸”为首品(宋黄休复)。
4.“二品”说,其目其序为“神、能”(宋赵孟)。
5.“二十四品”说(清黄嗟)。
再看“妙”的含义及使用。
以“六书”的方法来辨析,“妙”从“女”、“少”—“少”“女”为“妙”,这似乎很俗气。岂知,“妙”是后起字,其本字是“眇”。《说文?叙》段注:“妙,古作眇。妙取精细之意,故以‘目’、‘小’之义引伸假借之,后人别制‘妙’文”。《说文》:“眇,小目也。从目、少”,段注“眇训小目,引伸为凡小之称,又引伸为微妙之义”。能察微辨细,即“眇”,故《老子?五十二章》曰:“见小曰明”,此即《孟子》“明察秋毫”之意。《玉篇》“妙”作“掀”,训为“精也”,《类篇》则训为“小”。《玉篇》之“掀”从“玄”,已具深微幽远之意。
这是中国古代很深奥的诠释—“目”、“小”乃能深观幽测!
辩证思维确能洞开灵智。小目、疾目甚至闭目,才能察道知真,故庄子说,只有“闭目塞聪”,才能察知本质,这亦是佛理所谓不以“肉眼”观“色”之意,不用“肉眼”、“俗眼”,而用法眼、慧眼、佛眼,才可免为表象所蔽,才能不为皮相所惑。所以,《老子?第十五章》云:“微眇玄通,深不可识”。老子有“大象无形”之说,成玄英“疏”:“大象犹大道之法象也”。
南宗画“微眇玄通,深不可识”,因其所造、所写者,乃“大道之法象”,其所追拟者,乃太虚之道体,因之,评南宗画,当以“妙(眇、掀)”,而不当以“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