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专业(师范本科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条视唱考题,自选一条应试,满分40分。
2.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考生须自备两首歌曲,由主考官任选其中一首应试,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西洋乐器、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一首练习曲和两首乐曲,由主考官指定其中一首乐曲和练习曲参加考试,满分100分。
4.舞蹈:(1)基本功展示:要求考生展示所掌握的全部舞蹈基本功;(2)舞蹈组合(或舞蹈选段):要求考生在3-5分钟内展示一段民族(芭蕾)舞蹈的组合(或选段),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项为必考项,第2、3、4项任选两项,其中自选一项为主项,另一项为辅项。计分方法:视唱练耳+主项×2+辅项。
※本年度招生对低音提琴(弦贝司)、大提琴、唢呐、竹笛、中阮、琵琶、扬琴、笙、二胡、小号、长号主项等11个器乐程度较高的考生,我校将按《长春师范学院艺术专业加试工作方案条例》第四条,“对特殊乐器种类实施特殊招生”的规定予以优先录取。
(二)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本科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为60分。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条视唱考题,自选一条应试,满分40分。
2.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3个方向):考生须自备三首中外艺术歌曲或咏叹调,民歌歌曲或通俗歌曲,由主考官任选其中一首(或两首)应试,满分为100分。
3.器乐(钢琴、二胡、琵琶、单簧管、小提琴、低音提琴、小号):考生须准备一首练习曲和两首乐曲,由主考官指定其中一首乐曲和练习曲参加考试,满分为100分。
说明:以上第1项为必考项,第2、3项自选一项为主项。
计分方法:视唱练耳+主项×3。
(三)舞蹈学专业(师范本科专业满分400分)
1.基本功:由评委统一组织、统一测试,满分为100分。
2.舞蹈片段:两个,包括一个民族舞,限时2-3分钟(舞蹈的服装、伴奏带及道具自备),满分为100分。
3.模仿与即兴表演:模仿要求4×8拍;即兴表演不命题,由抽签确定表演内容。时间要求2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模仿与即兴表演各50分)。
4.音乐素质:(1)节奏模仿(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模仿的具体内容);(2)旋律视唱(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视唱的具体内容);(3)歌曲演唱或演奏(演唱一首歌曲或演奏一首器乐曲),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四项均为必考。
计分方法:基本功+舞蹈片段+模仿与即兴表演+音乐素质。
(四)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本科专业满分400分)
1.笔试:(1)文学、影视艺术基础,满分150分;(2)写作,满分150分。两项考试时间共120分钟。
2.面试:即兴评述,满分100分。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非师范本科专业总分400分)
1.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道具、乐器(钢琴除外)等自备),满分100分。
2.即兴主持: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100分。
3.稿件朗读(指定稿件+自备稿件):满分200分。
(六)戏剧影视文学(非师范本科专业满分400分)
1.笔试:(1)小小说改编成戏剧小品,满分150分:(2)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50分。两项考试时间共120分钟。
2.面试(才艺展示):朗诵、小品、曲艺、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2分钟内完成(道具、乐器(钢琴除外)等自备),满分100分。
(七)美术学(师范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绘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告学专业(非师范本科专业)(满分400分)
吉林省考生参加吉林省统考,遵循吉林省统考成绩,招生计划及学费情况详见《吉林省2015年招生指南》;其它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考试。
1.素描:头像临摹,满分200分。
2.色彩:命题默写,满分2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