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有哪些奖学金?
一、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比例3%,奖金1500,二等奖学金比例10%,奖金800,三等奖学金比例15%,奖金500。
学校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学校奖学金奖金额度:
1.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在本学期本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5%以内,学习成绩排名在10%以内;每班比例为3%,奖学金金额为1500元。
2.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在本学期本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序在前20%以内,学习成绩排名在20%以内;每班比例为10%,奖学金金额为800元;
3.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在本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序在前35%以内,学习成绩排名在40%以内。每班比例为15%,奖学金金额为500元。
二、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用于奖励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申请者必须二学期均获得一等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
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
为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科学素质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立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 创新基金的主要来源为学校划拨专项经费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等捐赠或资助的经费。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申请资助。要求申请者必须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研究、实践有浓厚兴趣和坚强毅力。由学校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归属权由学校和项目承担人(个人或集体)共同所有,50%归属学校,50%归属创作者。重点资助项目给予5000元的资助;资助项目给予1000—3000元的资助;立项不资助项目没有经费资助,但该项目获“优秀项目”奖后,可得到一定的奖励。项目结题后,参与项目的每一位学生都可获得创新实践学分2分, 符合创业条件的项目可申请创业基金。
五、新生奖学金
为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我院,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我院特设立新生奖学金,包括文史理工类新生奖学金和艺术类新生奖学金。其中艺术类新生奖学金由杭州南广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每年出资5万元设立,名称为“南广”新生艺术类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名额及标准
文史类5名,理工类5名,广电艺术类6名,美术音乐类4名。每生奖励5000元。
2、新生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
(2).文史类: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分列学院前3名;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外省考生高考成绩分列学院前2名。
(3).理工类: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分列学院前3名;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外省考生高考成绩分列学院前2名。
(4).广电艺术类: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浙江省考生录取成绩分列学院前2名;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外省考生录取成绩分列学院前4名。
(5).美术音乐类: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美术类考生综合分列学院前2名(高考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音乐类考生综合分列学院前2名。
六、校外奖学金
近年来,我校办学得到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浙江广电集团、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湘广集团)、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浙江广厦集团、浙江有加利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浙江福锐快客电视传媒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分别在我校设立“浙广集团”奖学金、“湘广集团”奖学金、“中广电”奖学金、 “广厦传媒”奖学金、“有加利”奖学金、“福锐传媒”奖学金、“中国移动”奖学金。评奖办法如下:
1、 奖项及金额
(一) “浙广集团”奖学金,每学年20名,每人5000元;
(二) “有加利”奖学金,每学期10名,每人2500元;
(三) “湘广集团”奖学金,每学年40名,每人5000元;
(四) “中广电” 奖学金,每学期10名,每人5000元;
(五) “福锐传媒”奖学金,每学期10名,每人2500元;
(六) “中国移动” 奖学金,每学期 12名,每人 2500元。
(七) “飘萍”奖学金,每学年5名,每人6000元。
2、 校外奖金评审具体标准
(1)、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名次排序,择优选拔。
(2)、名额原则上以学院为单位分配,也可根据学生人数比例由学院学生处作适当平衡或调整。
(3)、获奖学生原则上从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择优产生;二年级及二年级以上获该奖的学生,专科生必须通过三级英语、本科生必须通过四级英语等级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