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高招“艺术专业全省统考”有美术、音乐两大类,“艺术专业高校校考”有美术、音乐、舞蹈、编导史论等理论、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空中乘务、表演和其他专业类等9类。
艺术类加试今年12月开始
2015年江苏高考艺术类招生的日程和详细办法已经出台。从12月份开始专业加试陆续进行。
2014年11月1-4日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同时选择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向。
11月20-26日,参加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12月3-4日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
12月5日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笔试。
12月6日开始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面试。
12月10-11日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报到,全省共设6个考点院校,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报到。
12月12日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考试。
2015年1月20日前通知考生音乐、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
2月1日-3月20日考生查阅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或网站信息,按照教育部、省有关政策和院校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
今年江苏省在高考报名时,考生同时选择报考科类,并需要选报专业考试方向,其中,“艺术专业全省统考”有美术、音乐两大类,“艺术专业高校校考”有美术、音乐、舞蹈、编导史论等理论、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空中乘务、表演和其他专业类等9类。
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江苏省统考的专业相同,可使用江苏省的专业统考成绩;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专业以及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与江苏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必须使用江苏省专业统考成绩。根据教育部规定,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及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校考;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江苏省省统考未涉及的特殊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对江苏省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根据日程安排,2015年1月20日前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向考生发放《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全省统考考生成绩单》,考生同时可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查询。2015年4月10日前,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应将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发)考生本人。如考生在4月下旬未收到专业考试合格证或对成绩有疑问,须在5月底前向相关院校核实情况。6月10日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不再接受校考院校补报专业合格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