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音乐学专业和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2015年招生简章
南昌航空大学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始建于1952年,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1985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原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部,1999年开始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 技工业局共建的具有鲜明航空、国防特色的高等院校。
学校现有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7大学科门类,设有本科专业51个,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3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并具有 工程硕士、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家预测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同时,还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四所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学校在校 研究生、本科生2.5万人,占地面积3000亩,位于南昌市区,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教学、生活及体育设施一流。
音乐学专业和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隶属于南昌航空大学音乐学院。学院下设音乐系、表演系和艺术实训中心等专业教学机构,拥有一支专业过硬、结构 合理、爱岗敬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现有在职教职员工总数48人,专任教师有41人,其中教授3人、博士3人。学院教学资源丰富,专业教学设施齐全,办学理 念独特,培养的学生中有多人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首届毕业生马蕊已出版多张个人专辑,其首唱的《我和林妹妹》传遍了大江南北。
学院自2003年起开始探索空乘人才培养新模式,在全国率先开设本科层次的“音乐学专业空中乘务方向”,在社会上具有广泛的影响,毕业生受到社会及 用人单位的好评。目前有大量毕业生就职于国内各大航空公司,还有部分学生远赴大韩航空、新加坡航空、卡塔尔航空等国外航空公司就业。优秀者已飞头等舱和国 际航线,更有突出者已升任为乘务长、乘务队副经理。
一、专业介绍:
1、音乐学专业:本专业分为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流行音乐四个方向。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理论基础扎实,动手能力强,能在各级文艺团体、教育部 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表演、音乐教学、文艺演出组织与管理相关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基础、声乐基础、形体 与舞蹈、合唱与指挥、和声、歌曲写作与分析、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及名作欣赏、西方音乐史及名作欣赏、民族民间音乐与欣赏、音乐美学基础、教育学 等。
2、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空中乘务方向已与韩国仁荷工业专门大学、深圳航空、海南航空等单位开展密切合作,依托学校航空背景,培养适应社会发 展需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在各大航空公司从事空乘服务,在各级文艺团体、广播影视部门及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影视与舞台表演、公关与文秘等相 关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普通话语音、朗诵与艺术语言技巧、化妆技巧与形象塑造、形体与舞蹈、表演基础训练、民航法规、乘务技能与管理、 服务心理与礼仪、民航英语、中外影视戏剧史、影视剧编剧艺术、插花、茶道等。
二、 招生计划
2015年招收全日制本科音乐学专业和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共180人。其中音乐学专业60人,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120人。
三、报名办法
各专业文、理科兼收。省联考合格考生(报考空中乘务方向是否要参加表演专业的联考,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规定执行)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在有关省、市设 定的考点报名(已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异地报考,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原则上不接受报名考试),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 片二张、艺术类准考证,并到指定地点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取得我校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
四、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考试条件。
2、考生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艺术修养,无色弱、色盲,身体健康。
3、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只招收女生,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报考空乘方向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牙齿整齐,笑容甜美,普通话标准,嗓音音质好,身材匀称,身高要求1.64~1.72米,外露皮肤没有明显疤痕。
五、专业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音乐学专业
(1)声乐、器乐、流行音乐方向:自选曲目1-2首,加试视唱练耳(注:器乐考生必须加试声乐);
(2)舞蹈表演方向:自选成品舞一个,加试基本功、技巧和简单的听音模唱;
2、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
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分初试和复评两个环节进行。初试在全国各指定考点完成,并全程录像。复评环节由专家评委依据现场录像进行评分,考生无须再到校加试。
初试内容:
(1)目测:形象、形体、身高、五官等(要求考生在目测时不能化浓妆,并须穿紧身衣,由专人检查其外露皮肤是否有明显疤痕)
(2)语言表达:自备稿件朗诵(要求脱稿)
(3)即兴评述或命题小品表演(由考生任选其中一项,现场抽题,根据题目要求进行一分钟左右的语言表述或小品表演)
(4)特长展示:声乐、器乐、舞蹈或小品等任选。
(二)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在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通知考生。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前提条件:政治思想和体检达标,各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2、音乐学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按2:8的比例计算合成分排序录取[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20+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80,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
3、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4. 各专业录取排序时均不分文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各考点正式公布为准
2015年拟设考点:
省份
|
考 点
|
考试时间
|
备注
|
湖北
|
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
|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
|
河北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
|
河南
|
中原工学院
|
|
|
江苏
|
江苏教育学院(南京)
|
|
|
山西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
音乐学
|
山西师范大学(临汾)
|
|
表演(空中乘务方向)
|
|
浙江
|
杭州师范大学
|
|
|
陕西
|
|
|
|
广东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滨江校区)
|
|
|
山东
|
潍坊艺术考试服务中心
|
|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