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考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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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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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地址
联系电话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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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影视学
③ 舞蹈学
④ 数字媒体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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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2月18日-19日
复试:
2月21日-22日
三试: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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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
田家炳艺术楼
010-58809248
010-58807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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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办理复试手续及收费;
9:00—16:00
2月23日:办理三试手续及收费。
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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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美术学
⑥ 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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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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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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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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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考试内容及分值:
1、影视学专业
初试(满分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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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满分3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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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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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语言表达;
b) 文学艺术基础知识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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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才艺展示(100分);
b) 构思阐述(2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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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分析(笔试,满分2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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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语言表达”:自备一段不超过三分钟的朗诵。
(2) “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作家作品知识。
(3) “才艺展示”:个人最具代表性的艺术特长展示(不含朗诵)。
(4) “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或者创意。
(5) “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或对指定的文学作品进行书面分析。
2、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方向)
初试(合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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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满分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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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满分2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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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钢琴方向: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b)声乐方向:歌曲一首。
c)器乐方向:乐曲一首(自带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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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钢琴方向:1. 三声部以上复调作品(创意曲或赋格曲均可);
2. 技术性练习曲一首;
3. 乐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b)声乐方向:歌曲两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c)器乐方向:乐曲两首(自带乐器,勿与初试曲目重复)加考视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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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视唱练耳(总分100分):
1.视唱(40分)。
2.练耳(60分)。
b)乐理与音乐常识(总分125分)
1.乐理笔试(85分)。
2.音乐常识笔试(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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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美术学专业
A.素描(300分)。
B.速写(150分)。
C.色彩(300分)。
说明:
(1) 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
(2) 绘画工具与颜料自备。
(3) “素描”为头像。
(4) “速写”为人物动态速写。
(5) “色彩”为水粉、水彩静物写生。
4、艺术设计专业
A. 素描(300分)。
B. 速写(150分)。
C. 命题设计(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