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简章只针对吉林省籍考生,其他地区的考试地点及报名日期另行通知。
长春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等师范院校。学校始建于1958年,现有6个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学校现已成为以文、理为主,文、理、史、教育、管、法、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型多科性师范院校和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2014年我校艺术类招生现已开始,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范围及条件
2014年音乐学、舞蹈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动画、广告学12个本科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广告学专业文理兼收,其它专业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
凡具有高考报名资格、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志愿投入教育事业及艺术创作、表演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m以上,女生身高1.65m以上,身体无残疾,无色盲色弱。广播电视编导要求身体无残疾,无色盲色弱。
二、报名办法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2014年艺术专业校考资格证》(或2014年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及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照片三张,按规定时间报名。
三、招收专业
A、音乐学专业(师范本科专业总分400分)
1.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为100分。
2.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考生须自备三首歌曲,由主考官任选其中一首(或两首)应试,满分为100分;
3.器乐(钢琴或西洋及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一首练习曲和两首乐曲,由主考官指定其中一首乐曲和练习曲参加考试,满分为100分。
4.舞蹈:(1)基本功展示:要求考生展示所掌握的全部舞蹈基本功;(2)舞蹈组合(或舞蹈选段):要求考生在3-5分钟内展示一段民族(芭蕾)舞蹈的组合(或选段),满分为100分。
说明:以上第1项为必考项,第2,3,4项任选两项,其中一项为主项,另一项为辅项。计分:练耳+主项×2+辅项。
B、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本科专业总分400分)
1.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为100分;
2.声乐(美声、民族或通俗唱法):考生须自备三首中外艺术歌曲或咏叹调、民歌歌曲或通俗歌曲,由主考官任选其中一首(或两首)应试,满分为100分。
3.器乐(钢琴或西洋及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一首练习曲和两首乐曲,由主考官指定其中一首乐曲和练习曲参加考试,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