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高考成绩与省统考的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考生取得本省统考专业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办法: 高考成绩达到本省专科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以高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费标准:影视动画专业9000元/年/生;其它专业为75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1000元/年/生。 第十六条助学体系: 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24项,总体受奖面35%。奖学助学金项目如下: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3、国家奖学金:各个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4、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600元。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由各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我院官方网站开辟录取查询专栏。 第十八条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1-8865114888651734传真:0311-88596160 咨询网址:http://www.oafa.com.cn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东方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处(邮编050700) 第十九条本招生章程由石家庄东方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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