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拟报考美术类专业的统考考生和单考考生均须参加北京市美术统考的报名。
二、报名办法
考生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2014年高考网上报名并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选择“参加美术统考”。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8时至12月7日18时,网址: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
未进行报名资格确认、未缴纳报名考试费或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分两种:美术统考和校考。
美术统考是北京市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校考是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凡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美术统考;若报考的院校组织校考,则考生在取得美术统考合格成绩后,再参加校考。
2、考生报考以下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含专业方向)须参加美术统考:
本科专业:绘画、中国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公共艺术、艺术类(美术)、工业设计、建筑学、广告学、服装设计与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景观建筑设计、影视艺术技术、艺术教育(美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等专业。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美术、舞台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首饰设计、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应用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广告与会展、艺术设计类、影视动画、动画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影视广告、展览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美术教育、包装技术与设计、室内设计技术、工业设计等专业。
3、考生报考以下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含专业方向)可不参加美术统考:
本科专业:绘画(书法)、美术学(含史论、美术理论、艺术批评、艺术管理、美术考古学、文化遗产、艺术策划与管理、视觉文化、艺术与博物馆学、文物鉴定与保护、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经济研究、中国书画鉴赏、书法等方向)、艺术设计学(含设计理论与策划、艺术史论等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含服装展示、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营销与表演、服装营销与艺术表演等方向)、艺术设计(含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服装表演与营销、模特与形象设计等方向)、书法学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