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长春大学是省属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九大学科门类。设有20个教学院部,4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4717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从事艺术设计、美术创作、音乐表演、教育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范围:
美术专业:山东、湖南、江西、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福建、吉林(吉林省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音乐专业:山东、湖南、江西、山西、河北、吉林、内蒙古。
三、学制层次:
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本科,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大号、萨克斯、钢琴、唢呐、二胡、手风琴、扬琴考生。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招收吉他、贝斯、合成器、鼓、西洋管弦乐、民乐及流行演唱考生。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如本省有艺术类专业联考则必须参加专业联考且专业联考成绩达到本省合格线,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报名及考试。
五、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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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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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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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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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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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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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山东、湖南、山西、江西、河南、河北、陕西、浙江、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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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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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画、油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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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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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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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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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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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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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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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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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北、湖南、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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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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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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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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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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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 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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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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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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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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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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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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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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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乐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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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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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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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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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省招生计划将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制定;具体计划数以各省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六、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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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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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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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 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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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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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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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 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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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物默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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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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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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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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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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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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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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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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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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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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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 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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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谱即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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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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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 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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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两首曲目 (中外歌曲不限,自备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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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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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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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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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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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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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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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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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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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 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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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谱即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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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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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 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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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两首曲目 (练习曲、奏鸣曲、协奏曲、乐曲任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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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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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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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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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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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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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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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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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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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 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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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谱即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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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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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 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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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一首歌曲 (中外歌曲不限,自备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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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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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 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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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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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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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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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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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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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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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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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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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 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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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谱即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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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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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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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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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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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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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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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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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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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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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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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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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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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 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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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谱即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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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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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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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考生可自带伴奏,如需考场提供伴奏,考生需提供抄印工整的乐谱。
七、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专业加试日程安排(详细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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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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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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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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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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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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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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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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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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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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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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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会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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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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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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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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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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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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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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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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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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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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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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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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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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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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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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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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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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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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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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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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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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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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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名费200元。
八、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及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者,我校于2011年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 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zsb.ccu.edu.cn,合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吉林除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3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吉林省美术考生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以省专业联考成绩为准。录取原则为: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美术专业新生入学后,根据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专业方向。
九、考生报名须知:
1.考生须持“2011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考点报名,考生只能报考我校艺术类中的一个专业(方向),不可兼报。
2.参加音乐表演和音乐学专业加试的考生,要自备乐器(钢琴除外)。其中器乐方向加试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注明演奏乐器的名称。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部门:长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30022
咨询热线:0431-85250087 传真电话:0431-85250091
E-mail:zsb@ccu.edu.cn 网址:http://zsb.c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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