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具体招生计划将在专业考试后确定,原则上各省招生计划数与合格生源比为1:4。 三、报名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且无色盲色弱,外语语种为英语。 2、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简称“省级统考”)并合格的考生。 四、专业初试及报名 1、专业初试: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参加初试(速写,20分钟以内)。如考点条件不具备,考生也可以提交本人独立完成的1份素描作品的方式参加初试(作品要求8开幅面,背面注明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的作品恕不退还)。具体方式见考点通知。初试合格方可报名(初试未通过者无需交纳报名考试费)。 2、报名时需携带: ⑴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发放的2011年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报考证(或带有高考报名号信息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要求复印正反两面。不接受无身份证者报名。 ⑵考生近期(三个月以内)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必须是冲印的彩色照片)。 ⑶报名考试费180元。 3、报名现场领取并填写《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同时发放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报名表内各项必须填写完整,考生所填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本人身份证、省级统考准考证完全一致;专业志愿将作为录取专业的志愿依据。 4、为方便考生查询成绩和保证信息准确性,请考生参加考试后于3月17日至3月26日之间登陆我校招生资讯网(http://zsw.bjtu.edu.cn)进行网上信息修正与确认。 五、专业考试 1、报考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2、考试科目及计分: 素描、速写(满分各250分,时间总计180分钟) 色彩 (满分250分,时间180分钟) 总计分数750分 3、考试用纸由学校统一提供,其他考试用具须由考生自备(含4开画板)。 4、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我校校考准考证、省统考报考证进入考场。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备案,由省级招办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5、4月15日前寄发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4月10日以后使用“网上信息修正与确认”时本人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北京交通大学招生资讯网查询(http://zsw.bjtu.edu.cn)或拨打电话(010)51688441查询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不安排查卷。 6、专业考试合格证比例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发放。 7、考试时间、考点安排及说明:
说明:1、根据各省省级招办要求,上表中除备注有特殊说明的省区外,其他省区有我校考点的,考生应尽量在本省考点参加我校考试。2、若考生多次报名参加考试,仅选第一次考试成绩。
六、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体要求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1、同时取得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 2、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投档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后,将文化课成绩和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按6:4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英语成绩要求达到满分的40%及以上。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40%。 3、优先录取各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本省剩余计划补录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我校7月份组织的专业复查即三试。三试通过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 5、已录取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及参加我校校考报名表上填报的专业志愿次序安排学习专业,专业志愿默认服从调剂。 八、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10000元。如果国家调整2011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学校将执行新标准。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邮政编码:100044 网 址:http://zsw.bjtu.edu.cn 咨询电话:美术专业咨询010-51684824 招生政策咨询010-51688441-9 乘车路线:西直门地铁站换乘16路、26路、运通105公共汽车到北京交通大学站下车 十、其他说明 我校没有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辅导班。 除我校公布的考点外,没有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报名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