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校本部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设在风景如画的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播音与主持艺术女身高1.63米以上,男身高1.73米以上;舞蹈编导专业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女身高1.70米以上,男身高1.80米以上)的英语语种考生,均可报名(文理兼招)。
二、招生范围
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北省、河南省、北京市、广东省。
三、招生专业、学制、招生人数及学费
美术学院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我校201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考试共设4个考点。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考生必须在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其它省份考生如果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设有考生所报专业的考点,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省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其它考点不接受报名),如果考生所在省没有我校设置的相应专业的考点,考生可以就近在我校设置的任何一个考点(河北石家庄考点除外)参加考试。
考生本人必须持当地招生办提供的考生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相应考点报名。
凡在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于2010年12月10日-2011年1月10日先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按照规定时间(详见各考点报名及考试时间表)到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报名现场办理确认报名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确认手续的,网上报名无效),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因故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也可在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报名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各考点报名及考试时间表
五、考试科目
1、美术教育、油画、中国画、版画、水彩画、雕塑、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
素描(头像写生;限用黑色铅笔、炭笔等;考试时间为3小时)。
色彩(静物写生;水粉、水彩不限;考试时间为3小时)。
速写(人物写生;考试时间为30分钟)。
注:考生画具自备。素描考头像,色彩考静物。
2、服装设计与表演
①才艺表演(穿紧身练功服,声乐、器乐或舞蹈任选其一;自备伴奏带、碟和乐器)。
②朗诵(现场抽取朗诵试题,准备10分钟)。
③面试(穿泳装;测身高、三围等)。
(在全国模特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考生,经学校审核合格可免于专业考试,但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1、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2、音乐学、美术学、雕塑、艺术设计: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60%(美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7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音乐学(公费师范)和美术学(公费师范)的考生英语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其它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须达到50分以上)。
3、声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西洋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和流行音乐方向的考生按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加试、视唱练耳及乐理须合格)。
4、音乐学(公费师范)和服装设计与表演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学、雕塑、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除外)专业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录取原则:一、二专业志愿级差2分,二、三专业志愿级差1分,三专业志愿和以后志愿都为平行志愿,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5、舞蹈编导: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广播电视编导: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80% ,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有关规定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获得“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201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请考生于2011年3月20-30日期间自行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打印,我校不再统一组织邮寄)。
2、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黑龙江省考生按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黑招考办普招【2010】18号文件执行),必须参加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文、理均可,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控制线。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5、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咨询电话(区号:0431): 音乐学院:85099901,84536270 美术学院: 84536535
传媒科学学院:84536486 学校招生办公室:85687511
网 址:zsb.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
201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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