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或获得:①省级优秀学生;②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③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论坛)平台公示的考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 境科学实践活动)一、二等奖者;“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中获奖的考生;④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国家举办的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前六名或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以上四类考生报名时须持相关表彰证书、获奖证书或国家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并填写相关登记表。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须持市级(含)以上侨务办公室证明及相关材料。 (4)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 人、残疾人民警察考生;②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 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考生。 以上两类考生报名时须持有关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以上各类考生的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由各县(市、区)招办初核整理,各市级招办复核并汇总造册后报省招考中心审核,审核(测试)合格,并进行公示后,录取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照顾。 各市、县(市、区) 招办和报名站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 13号)和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山西省公安厅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整顿、控制外省考生流入我省参加全国统考的紧急通知》,高度重视报名资格 审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要严格审核每一位报考者的资格,对不符合报名 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审核的主要内容有: 1、户籍、学历、学力、民族; 2、严禁往届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 3、严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 4、严禁在上一年度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者报名; 5、严禁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报名; 6、严禁户籍不符合规定者报名。对居民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不是14开头、18周岁以下人员单独户口迁移者重点查实,坚决杜绝“高考移民”考生报名。对 外省迁入我省户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执行2010年规定:①考生单迁落户一年以上(高二年级当年的12月31日前迁入),且高中三年在我省就读(须有当地 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②考生单迁落户不足一年(高三年级当年的11月31日前迁入),且小学、初中、高中均在我省就读(须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 证明);③因购置商品房户口迁入(政府行为)一年以上者。 7、严禁冒名顶替行为; 8、对在不同地区重复报名的考生要重点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 9、所交各类证书、证明、证件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 10、所填各种表格是否符合要求。 11、信息采集是否准确(性别、出生时间与身份证号码等是否一致)。 12、对已报名的考生,各县(市、区)招生办须在各报名站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和举报。 在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 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若发现违反规定报名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和处罚。(责任编辑:美术高考培训QQ:800038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