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校:
2.报考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在西安音乐学院报名参加专业课联考;报考省内高校表演及其他类专业的考生在西北工业大学报名参加专业课联考。报名时间、地点由西安音乐学院、西北工业大学另行通知。 3.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三、专业课考试 (一)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定于2011年1月18日进行。 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集中在西安美术学院进行,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科,各科考试时间为:素描、色彩各3小时,速写30分钟。每科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全省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集中在西安外国语大学进行,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值300分。考试内容见附件3。实行网上评卷,试卷和答题卡分别印制,答题卡《作答须知》见附件4。 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专业课联考安排在春节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由西安音乐学院、西北工业大学分别通知。 (二)在陕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统考成绩;其它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在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在陕招生的播音编导类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也可在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不再进行专业课校考,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录取。省外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专业课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录取。 (三)个别省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包含在我省美术类专业目录内,但其培养方向为史论、表演或书法专业以及摄影专业的,务必于2011年1月10日前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上述专业可不按美术类对待。未按时提交申请的仍按美术类专业对待,招生学校不得录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四)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在陕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的校考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其余本科院校的校考原则上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如有特殊要求确需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的,应于2011年1月10日前向我办提出申请(申请表样见附件5),经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在陕设点组织专业课校考的省外院校,必须在省招办指定的西安美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对在陕设点而不在指定考点组织考试的省外院校,其专业课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五)校考在2011年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及我省要求确定,考生可直接向招生学校咨询。 (责任编辑:美术高考培训QQ:800038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