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是一所“文理工医渗透、产学研结合”的综合性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南昌大学位于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南昌市,校园面积8千余亩,前湖主校区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5万余人。 南昌大学具有文理工医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开设11个学科门类的96个本科专业,博士点、硕士点覆盖所有学科门类和绝大多数本科专业。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近年来,学校坚持“崇德尚能,知行合一”的育人理念,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以研究生教育为龙头,以狠抓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不断推进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努力培养综合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南昌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有音乐系、舞蹈与表演系、美术系、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有全日制本科生2500人,硕士研究生110人;有“设计艺术学”、“美术学”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围绕“立足江西、面向全国、融入世界”的办学目标,学校特聘德籍著名演奏家解路军教授为院长。学院办学条件优越,拥有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艺术大楼;拥有大型音乐厅、室内乐演奏厅、电视演播厅、排练厅、学术报告厅以及各种艺术类工作室、实验室,总面积达6453.5平方米,各类教学实验设施的价值达5000万元。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和长期在学院任教的美、法、德、俄、澳等国外籍专家近80名。学院坚持“教学、科研、创作、实践”四位一体的教育理念,注重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师生定期赴英国、法国、德国、奥地利等国演出并进行学术交流。 南昌大学十分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学生获得国家级、省级比赛奖项位于学校前列,毕业生就业工作扎实有效,连续三年一次性就业率达90%以上,学生工作量化考核连续三年名列前茅,学院获得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专业培养方向:音乐表演、音乐教育、艺术管理。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音乐表演、音乐教学、艺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艺术团体、教育领域、文化组织从事音乐表演、音乐教学与研究、文化市场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方向:表演编导、表演教育、艺术管理。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舞蹈表演、编导、教学及研究等多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艺术团体、教育领域、文化组织从事表演、编导、教学与舞蹈文化研究、艺术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方向:播音与主持。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广播电视播音学、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和新闻采编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方向:国画、油画。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绘画艺术的基本技能和艺术理论知识,具备绘画创作、艺术教学和研究等多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新闻、出版、文化、教育等领域从事艺术创作、教育与研究等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动画专业 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悉当代数字动画制作的技术手段及创作规律,掌握动画艺术创作的基本程序与方法,具备较全面、系统的动画基础理论知识,广泛的文化艺术修养,具有对动画作品进行整体策划、设计和制作的能力,能在相关领域从事动画创意设计与编导、三维电脑动画创作和研究、卡通动画原创以及延伸产品开发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方向: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通过对学生进行艺术设计综合素质的培养与设计方法、专业技能的训练,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审美意识,具备专业技术技能和创新设计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其中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主要培养高素质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人才,兼具模特编导、广告平面模特、服装设计与服装管理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可以从事模特、模特表演编导、服装设计与管理等工作。 专业培养方向:产品设计、建筑产品设计、包装设计。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坚持设计艺术与工程技术相结合,注重相关知识的有机联系,强调实践性教学环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工业设计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基本知识,具有创新思维和新材料、新技术综合运用能力,较强的设计表达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审美能力以及综合创造力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2、美术类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其中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的考生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无残疾和明显的皮肤、头发缺陷,女生身高不低于1.7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8米),音乐表演类专业考生要求身体无残疾,报考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五、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或艺考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口原件和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学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3、报名时间一般在考试的前两天,各地报名、考试的地点、时间,请考生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考试 1、考生须持报考证(或艺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0年4月8日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不合格考生不寄发专业成绩单,同时,考生可于4月5日之后在我校招生与就业网(http://zjc.ncu.edu.cn)上查询专业成绩及分省专业排名。 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同时公布。 2、录取原则:基本条件是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分[合成总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50]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艺术类(音乐学、舞蹈学、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按专业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有代考、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省份,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注:以上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标准为12000元/学年。 九、联系、咨询方式 电话:0791—8305092、8304159(传真) 网址:http://zjc.ncu.edu.cn (责任编辑:美术高考培训QQ:800038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