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音乐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办法
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初试成绩(总分100分)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音乐学专业主项60%,副项40%;
音乐表演专业按照原始成绩排名。
2、复试成绩(总分500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复试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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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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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45%、形象5%、副项25%、视唱8% 、练耳8%、乐理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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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科75%、形象5%、视唱6%、 练耳6%、乐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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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科75%、形象5%、视唱6%、 练耳6%、乐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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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科75%、形象5%、视唱6%、 练耳6%、乐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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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科80%、视唱6%、练耳6%、 乐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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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3月下网登陆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查询专业复试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四天内前通过 (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人工电话咨询。成绩公布后,我校将进行专业划线,并邮寄上线考生的成 绩单和专业合格证。
4、专业合格证发放的原则
依照考生的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并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其中,音乐学专业分招生省份发放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招生计划的1:3;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发放比例原则上为招生计划的1:3;音乐表演专业分招生专业方向发放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招生计划的1:2(器乐方向根 据器乐种类按此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各省具体招生人数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确定,在发放专业合格证时公布。 (责任编辑:美术高考培训QQ:800038934) |